2012年9月19日下午3点,我参加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共青团共同组织的帮教活动——到广西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未成年的服刑人员。
进入监区大门,抬头望去,高墙外的建筑物上,鲜红的“大英雄酒楼”字样醒目地呈现在眼前;随着队伍往左走,见到几栋崭新的高层住宅楼屹立在一墙之外,仿佛触手可及,而监舍周围处处布满铁丝网。随着队伍往前行,我的身体一阵阵发麻,我在想:关押在这里的、被限制了自由的生命处在“高墙内外两重天”这样的环境里,内心的感受会是怎么样的呢?
进入贴着温馨对联的监区小门,我有一种“家”的感觉,我为未管所的领导和干警们以及社会各界为未成年的服刑人员营建的这“家”的环境而感动!同时我也在想,被关押在这里的生命是否也能感受到这一点?感受到家人、干警和社会各界的人士对他们的关注、接纳和期待,从而燃起对未来的希望和信心,继而走好自己未来的人生路并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呢?
这次的帮教活动主题是:与爱同行,重塑人生。在各级领导发表热情漾溢的讲话过程中,我也在观察着在座的服刑人员,发现大多数的服刑人员脸上荡漾着单纯、活泼、开心、喜悦的神情,但也有少数服刑人员的脸上写着平谈或忧愁。我想,写着平谈或忧愁的服刑人员一定还有他目前解不开的心结,然而,此刻活泼、开心的生命就真的是做好了迎接未来的准备了吗?毕竟,大多数人的人生道路都不可能是一凡风顺的,更何况,曾经服过刑的人们要面对的考验可能要多一些。
领导们讲话之后,便是面对面的交流活动。我主动走到服刑人员当中,蹲下来与他们尽可能的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来交流(他们坐在地上)。在交流的过程中,他们几次叫我坐到凳子上,怕我蹲着太累;还有的服刑人员听到我声音嘶哑帮我去拿水,这些细节让我感动:他们虽然因各种原因触犯了法律,但他们也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能关心他人、也渴望得到别人关心的人,我相信他们的本性仍然是善良和纯洁的。一名服刑人员说,他是因为抢劫而进来的,当时也不是为了钱,朋友叫去抢就跟着去抢了,没想那么多。我问他,抢的过程中他收获的是什么,他说是感觉很刺激,我说是否可能还有一种“成就感”、觉得“有能力”这样的感觉,旁边的服刑人员“替他”点点头。他还说,他是村子里第一个被坐牢的人,村子里的人都嘲笑他的妈妈,说他妈妈培养了一个牢改犯。我问他,对村子里的嘲笑行为有何感受,他说,“他们嘲笑就嘲笑咯,我是真实的坐牢了”。但我从他脸上表情来猜测,内心里还是会为村子里的嘲笑行为而感到悲伤的,这也可能包括感到对不起妈妈的成份在里面吧?
我问他,出去后有什么打算,他说,他还没有想这个问题,他还有两年才能出去。由于时间很紧,又想给到他(包括此刻坐在他周围的服刑人员)一些可能有用的东西,我说,出去后如何应对村子里的嘲笑或异样的目光可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我建议他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看一些心理常识方面的书,了解自己内心里的真正需要,出狱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做一些利己又利人的事情,以满足自己内心的需要,比如“刺激”、“成就感”、“价值感”等等,让自己过上真正开心幸福的生活就是对那些嘲笑他的人最好的回应方式,我看到他以及周围的人点点头。
结束这次活动离开未管所时,我在心里默默地祝愿这些被关押在这里的所有生命,经过监狱的洗礼之后,都获得清明的心灵,获得创造真正幸福生活的能力,出狱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靠自己的智慧来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生活,不再误入岐途。
我也期待社会上的人们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他们,接纳他们的过去,协助他们创建幸福的未来,给予他们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支持。因为,尽管表面上看,每个服刑人员的犯罪动机不一样,但从心理的层面来看,我猜想他们的内心深处的行为动机都离不开下面几个方面:想要获得安全,想要自由,想要被尊重、被认同、有成就感、被人看得起等等。从这一层面上来说,我们大家都是一样的。如何帮助、引导未成年人在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范围内获得上述这些心理需要的满足,是我们家长、教师、管教人员等等需要掌握的技能。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帮助他们就是在帮助我们自己,愿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为和谐的社会出力。
文章摘自“田小芬心理师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86155fe10101bk6j.html |